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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城市建筑》
来源: | 作者:佚名 | 发布时间: 2021-06-29 | 1080 次浏览 | 分享到:
《城市建筑》杂志(旬刊)创办于2004年,是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,住建部指导的一本建筑专业学术期刊,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学术期刊第一批认定名单。本刊由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主管、主办。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:CN 23-1528/TU, 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ISSN 1673-0232 ,邮发代号14-23。本刊已被《中国核心期刊(遴选)数据库》《全国中文期刊数据库》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》等网络平台全文收录。多次在建筑行业核心期刊评比中获奖,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。


《城市建筑》杂志(旬刊)创办于2004年,是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,住建部指导的一本建筑专业学术期刊,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学术期刊第一批认定名单。本刊由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主管主办。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:CN 23-1528/TU 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ISSN 1673-0232 ,邮发代号14-23。本刊已被《中国核心期刊(遴选)数据库》《全国中文期刊数据库》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》等网络平台全文收录。多次在建筑行业核心期刊评比中获奖,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。

一、办刊宗旨

倡导学术领域主流思想,立足国内外建筑理论研究与创作前沿,促进不同地域建筑文化交流,提供全方位、多视角、高层次的资讯平台。旨在从城市、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研究等方面探讨城市、建筑、城市与建筑问题。以严谨、科学、求实的学术态度,报道当代国内外优秀建筑设计项目,宣传建筑成就,推介学术成果,探索建筑新路;为优秀建筑设计类作品提供展示舞台,为业内人士提供学术交流平台。

二、主要栏目

专题专栏、学者论坛、城乡规划·设计、城市园林景观、建筑文化·传承、建筑理论·技术、新技术·新材料、学术研究等。

三、收稿方向

本刊已涉及地域性建筑创作、办公建筑、居住建筑、医疗建筑、教育建筑、体育建筑、城市规划与设计、建筑施工、技术管理、建筑与景观、市政与道桥等多领域学术板块研究。

四、来稿要求

1.来稿必须论点明确、数据可靠、内容详实、语言精练。稿件应未公开发表过,并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《著作权法》有关规定。国家及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论文、国家及省部级获奖项目论文优先录用。来稿若为课题研究或基金项目成果,请注明项目获批时的名称及编号。

2.论文基本要素齐全,文章4400~10000字符为宜,来稿请使用word排版,文中图表须清晰;图文并茂,每篇文稿(含图表)一般不超过10000字符。来稿包括:题名(中、英文),作者姓名、单位(中、英文),中文摘要100~300字及对应英文摘要,关键词(中、英文)3~5个,中图分类号、文献标识码、正文,参考文献。在首页地脚处注明资助基金(名称、编号、内容)、第一作者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、学历、职称、从事工作(或主要研究方向)。

3.作者信息应当包括作者姓名、工作单位(工作单位要求规范、统一、稳定,写出一、二级单位)、城市名和邮政编码,以及作者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城市名的英文翻译。非中国国籍作者请提供:作者中文译名、作者英文译名及国籍。

4.论文题目应当简洁明了,反映论文的主旨。论文题目应便于读者检索、转抄和引用,中文题名不宜超过25个字;外文题名不超过10个实词。

5.来稿需准确标注参考文献。本刊采用文末注(对稿件中特定内容的解释说明可采用页下注),顺序编号。著录格式依照《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》GB/T7714—2015执行。参考文献不低于5条。示例: [1] 陈登原. 国史旧闻:第1卷[M]. 北京:中华书局,2000:29.

6.注释:解释题名、作者及某些内容,均可使用注释。能在文章内用括号注释的,尽量不单独列出;不随文列出的注释,标注符号应注在需要注释的词、词组或语句的右上角,用①,②,③……表示,并于文后依次列出。

7. 本刊对拟用稿件有编辑删改权。凡向本刊投稿,如无特别说明,均视为同意被本刊授权的数字出版单位使用。

8. 凡本刊来稿均须是作者的原创,如有抄袭、恶意篡改等行为,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。


   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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